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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正常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篡改伪造文件鉴定
变造文件又称局部伪造文件,是指对原真实文件的部分内容加以改变形成的内容虚假的文件。变造文件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必须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某种手段对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加以变造,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 变造文件鉴定即是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 印章印文鉴定
通过两枚印文之间的形态比对来确定二者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而成。 痕迹鉴定 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进行检验验鉴定;最常见的痕迹鉴定包括: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整体分离痕迹检验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和爆炸痕迹鉴定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