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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亲子鉴定 委托人出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产前胎儿亲子鉴定的,必须是母亲样本、父亲样本(或怀疑对象样本)和胎儿样本同时进行比对。因为提取的胎儿羊水样本来自母体,必定含有母亲的DNA信息,因此在没有母亲DNA样本比对的情况下,和假定父亲的DNA样本对比结果就没有准确性可言了。产前胎儿鉴定、产前胎儿亲子鉴定、羊水穿刺亲子鉴定、流产物亲子鉴定一律不走司法程序(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委托除外)。 产前胎儿鉴定的样本类型 流产的胚胎组织。流产物可以作为亲子鉴定样本,对于由委托方提供的孕早期(10周以内)经过刮宫处理的胚胎组织,因该阶段胎儿样本极少,手术时随清宫器具流失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有可能提取不到胎儿DNA信息而无法进行鉴定。 胎儿亲子鉴定的术前检查 在进行绒毛组织或羊水提取前,产妇必须经过必要的术前检查,在排除穿刺术禁忌症后方可进行。术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术前感染三项筛查(乙肝、梅毒、艾滋),如孕妇系乙肝大、小三阳患者,则还需加测肝功能、血HBV DNA检测。 产前亲子鉴定注意事项 (1)羊水穿刺术前三天禁止同房,术前一天请沐浴,术前10分钟请排尽小便; |